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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admin 人气: 24,364 发表时间: 08-12

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2-09507

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095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8845.1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采购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998845.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1-1 工程排水施工 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 1(项) 详见第二章 2998845.18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之一即可: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的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2年度任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河涌排口截污工程–龙江镇龙首涌截污管网工程采购工程):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至 2022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号龙江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757-23888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联系方式:0757-273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话:0757-27330790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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