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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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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2081.64元

采购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2081.6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1.00

(项)

详见第二章 2102081.64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投标时提交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乐龙路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hunde.gov.cn/ggzy/index.html);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sdqlongjiang/ggzyjy/zbfbgg/);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龙江镇政府四楼

联系方式:0757-2388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联系方式:0757-273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话:0757-2733079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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